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被撕毁了封条怎么办?涉及强制腾房,“老赖”拒绝执行怎么办?1月13日,记者从银川市兴庆区法院获悉,该院积极打造“互联网+”执行模式,电子封条、无人机等设备将参与执行,今后“老赖”再想耍赖没那么容易了!就在1月12日,执行干警携带电子封条对一套房屋进行查封,这是该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房屋。
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8日宣判,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十日内腾退房屋,但李某一直以自己向高某某的丈夫购买了该房屋为由拒不腾房,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与李某沟通协调均无果。法院张贴在房屋门口的法律文书也经常被李某撕毁。
为了顺利执行,兴庆区法院购买了电子封条,执行干警于1月12日来到现场,通过合法的程序,在公证机关工作人员的公证下,将房屋的门锁换掉,并清点了房屋中的物品,使用电子封条将房屋查封。
执行法官介绍,电子封条具有24小时报警系统,不易脱落、撕毁,能够将被执行人破坏法院封条的证据及时留存,为处罚拒不履行法律规定和撕毁法院封条的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被执行人可以扫描电子封条上的二维码了解查封房屋的情况,一旦被执行人破门而入,还会播放警告语音。同时,电子封条将启动报警系统,执行干警通过管理平台将收到报警信息。电子封条的使用体现了善意执行和文明执行的要求,也为执行法官查控财产提供了便利,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和震慑力。
除了电子封条以外,兴庆区法院还配置了航拍无人机参与执行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无人机可以航拍执行现场,并对执行现场进行侦查,收集被执行人对抗执行的证据,查看查封财产外形结构,为预防执行工作的突发情况起到重要作用。
借此案例,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擅自撕毁封条违法,当心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若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