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石嘴山市公安局交警分局河滨交警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辆正在辖区行驶的宁B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大队民警迅速进行布控拦截,当日11时许,在惠农区京银线与煤炭路交叉路口处将该车辆及驾驶人查处。这是河滨大队3月份查处的第三辆报废车辆。
民警介绍,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连日来,该大队充分借助科技手段,连续精准查处“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此前,大队接到预警信息,一辆宁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仍违法上路行驶。河滨交警经布控拦截,于15时39分在110国道与兴惠路交叉路口处将驾驶人及车辆查处。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人杜某表示,自己只知道该车逾期未检验,并不知道已经被强制报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杜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该车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在新110国道与煤炭路交叉路口向北100米处,民警将曹某驾驶的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拦停,检查发现,曹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民警对曹某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记者 李毓琛 通讯员 哈小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