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小本生意的,押金一直不退,对我们来说影响很大。”
“我们也有苦衷,押金不在我们手里,怎么给你们退?”
9月8日,在灵武市法院马慧琴调解工作室,几名当事人轮番说着自己的情况,调解员马慧琴静静地听着,待双方“诉苦”完毕,开始诉前调解。“大家都不要吵了,今天你们是来解决问题的,坐下来好好说,总有办法解决的。”
2019年6月,马某等15人与某食品公司达成餐饮服务协议,约定马某等人向某食品公司交纳押金,该公司提供餐饮车辆及食材进行摆摊设点经营,押金由史某某代为收取。2022年5月,马某等人突然接到通知,需要暂停经营活动,营业时间另行通知。直至今年9月,马某等人都没有等到重新营业的消息,也没有收到退还的押金。多次催要无果后,马某等人将某食品公司及史某某诉至灵武市法院,要求退还押金。
收到该系列案件材料后,灵武市法院立案庭秉承“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理念,将案件委派至马慧琴调解工作室,让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马慧琴组织双方调解。
“不管押金在谁的手里,合同里有你们公司的章,你们肯定要承担清偿责任。”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理由后,马慧琴对双方责任进行了梳理划分。
“他们15个人也挺不容易的,来来回回跑了好多趟,你们双方也体谅下彼此的难处。”看到公司代表对责任划分没有异议,马慧琴趁热打铁,通过释法明理、耐心引导,促使双方换位思考,并指出各自不当行为将引发的法律后果,提醒他们在餐饮经营中应互相帮助,而不是激化矛盾、针锋相对。
经过一下午的耐心调解,马某等人与某食品公司最终消除对立情绪,达成调解,某食品公司当场向马某等人退还押金共计3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