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法院杨和法庭受理了一起邻里之间的打架赔偿纠纷案件,法官邀请“中间人”参与案件调解,促使即将对簿公堂的两位“老伙计”最终握手言和。
原告老张与被告老李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今年6月的一天,双方驾驶电动车在望洪镇的街道上相遇,老李为躲避刚转过弯的老张而受到了惊吓,引发心脏不适,双方为此起了争执,最终不欢而散。当天下午,老李再次找到老张进行理论,双方很快又争执起来,互不相让,老李情急之下,挥拳向老张的眼部捣了一拳,致使老张右眼受伤红肿,被家人送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检查治疗,花费医疗费4000余元。望洪镇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并未调解成功,老张将老李起诉至永宁县法院杨和法庭,要求老李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2万余元。
立案后,法官董波了解到双方系前后排邻居,之前关系不错,后来因为一些琐事产生了误会,导致矛盾累积,这次打架事件又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如果直接开庭审理,后续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纠纷,于是法官决定先行调解,尽力维护邻里关系。调解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虽经法官耐心劝导但收效甚微。之后,法官转变思路,考虑到双方在同一个村子生活多年,应该有与双方关系都不错的街坊邻居,如果能邀请这样一位中间人参与调解,也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于是法官多方打听,联系到一位双方都信得过的村民,请求其帮助调解这起纠纷。在之后的调解中,中间人面对面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劝说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协商解决矛盾,法官进一步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向被告老李说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及判决产生的影响,在二人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双方情绪得以缓和,并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意见,老李主动向老张赔礼道歉,老张也作出让步,仅要求老李赔偿6000元,老李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老张也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通讯员 田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