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前妻发生争执后,居然驾车撞坏前妻的车,并对着车一通拳打脚踢。
魏某与前妻张某在今年3月协议离婚。10月1日21时许,二人因琐事发生争吵,魏某驾车到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市场某餐厅送孩子,看到张某的车停放在路边,产生了驾车撞击张某车辆的想法,随后其驾车正面撞向张某的黑色越野车。两车撞击后,魏某下车走到张某的黑色越野车前,又用拳头击打、用脚踢踹车辆引擎盖和车门,致张某车辆多处受损。
张某发现车辆被毁损后报警,永宁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鉴定,张某的车辆被损毁部位价值13816元,魏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永宁县公安局向永宁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魏某。日前,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魏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