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你与满某的执行案件未履行,现传唤你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4月3日8时,前往沈阳的列车在银川火车站即将发车,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坐在卧铺车厢的被执行人方某面前,随后方某在一脸错愕中被带下火车。
2020年4月17日,满某与杜某、徐某、谢某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满某向杜某支付100万元,杜某不按约组织投标事宜需退还满某1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方某为杜某、徐某、谢某履行协议书提供担保。后满某支付了100万元,但杜某等人未按约履行,满某将杜某等人诉至法院。经调解,满某与杜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杜某、徐某支付满某共计75万元,谢某支付满某19万元,方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付款责任。调解协议达成后,杜某、徐某、谢某、方某均未兑现承诺。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对被执行人杜某等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因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较少,谢某名下房产有抵押且系唯一住房,杜某、徐某、方某下落不明,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今年3月,申请执行人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悬赏。4月2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方某将于4月3日上午乘坐火车出行。执行法官立即对接银川火车站派出所,在银川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赶在发车前10分钟找到了方某,并将其传唤至法院。
方某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组织满某与其进行协商。因双方未能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方某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经满某申请,兴庆区法院决定对方某拘留15日。
今年以来,兴庆区法院已在银川火车站带回5名被执行人,执行和解2案,执行到位6万元。 (通讯员 刘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