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二次饮酒驾驶被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河滨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月17日1时40分许,河滨交警大队在惠农区清华街与南大街延伸段交叉路口开展酒驾治理,发现一辆小轿车突然减速,并向路边慢慢靠过去,这一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注意,随即上前对车辆进行拦检。民警对驾驶员李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7毫克/100毫升,存在酒驾违法行为。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曾于2021年10月因饮酒驾驶被查处,此次已经是他第二次因酒驾被查。李某十分懊悔,称其4月16日晚饮酒后,想着驾车也就几分钟的工夫,于是心存侥幸启动了车辆,结果没开出100米被查处了。 (记者 李毓琛 通讯员 哈晓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