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法院法官到惠安堡镇萌城村,以巡回庭审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2月,被告人欲通过非法收购原油牟利,遂自备磅秤、油罐车等工具,设置非法收油点收购原油17次,共计28.4吨,出售后获利5000余元。经鉴定,涉案原油价值113559.2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收购原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以后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耐心向群众讲解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及收赃、销赃等行为的后果,告诫广大群众要守住法律红线,切勿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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