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坡头区法院2名执行干警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的协助下,对被执行人刘某实行异地拘留。
中卫市某公司与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刘某向中卫市某公司返还货款282.92万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拒不履行,中卫市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李飞多次查找刘某下落均无果,案件陷入僵局。
“李法官,我们在山东临沂市发现了刘某,你们赶快过来。”正在执行腾房任务的执行干警李飞在接到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汇报情况并拟定异地执行方案。
出发前,承办人李飞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以便高效顺利完成执行。到达临沂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先后查找多个地方,均无果。千里迢迢不能无功而返,为此,执行干警到处打听线索,终于获得刘某曾在临沂市某宾馆出现的线索。最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守候,在该宾馆房间内“堵”到刘某。经过现场多轮沟通,双方始终无法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在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沙坡头区法院将被执行人刘某送进当地拘留所。 (通讯员 李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