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说法 > 财经说法焦点
平罗法院审理一起重婚罪案
时间:2024-06-01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平罗县法院审结一起重婚罪案件。经审理认为,王某、刘某二人均构成重婚罪,二人均被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
  王某于2007年与其丈夫在甘肃老家登记结婚,婚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王某曾起诉离婚,但未获法院判决准许离婚。2019年,王某离家来到银川市务工,期间与刘某相识。刘某明知王某有合法婚姻而未离婚,二人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该案中,王某属于“有配偶而重婚”的情形;刘某属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二人的行为均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  (通讯员 晁亚东 韩继秀)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塞上江南 稻田如画
    塞上江南 稻田如画
    黄河两岸风光无限
    黄河两岸风光无限
    宁夏人物
  •  百姓装进心 责任扛在肩
  •  做群众身边的“贴心人”
  •  小梓洋的“爱心妈妈”
  •  心怀委员职责 展现委员担当
  •  贾书记的真心话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1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