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记者从兴庆区政府获悉,目前兴庆区已正式启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将在今年7月底前,对辖区51条河湖水系范围内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摸排整治,对各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通过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促进辖区河湖水系的环境卫生管护常态化,水体环境明显改善,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据悉,黄河是兴庆区唯一的地表水域,流经辖区45.5公里,多年来黄河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水环境为兴庆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兴庆区取缔拆除违法建筑面2095.89平米、整治河道岸线277.16公里。依托“河长通”“巡河通”,各级河长坚守责任田,实现了河湖管理“有人管”“大家管”。此次专项行动,就是进一步巩固成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兴庆区将并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对“未依法经政府批准围垦河道湖泊”、“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挤占沟道沟拝,种植阻碍行洪行水的林木及作物”、“河湖沟道非法采砂石、取土”、“河湖沟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行水的物体河湖沟道水域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特别是黄河兴庆区段管理范围内的“四乱”将是重点整治内容,对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行为彻底整治,拆除行洪区内的一切非法建筑物,对河滩地已种植面积、养殖场占地面积和新增河滩地进行普查,不允许在行洪区内进行养殖,对已建养殖场进行拆除。通过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确保通过专项行动彻底整治河湖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促进兴庆区河湖健康生命和永续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