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民声 > 民生焦点
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最新标准公布
时间:2024-05-22  来源:华兴时报
  5月20日,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银川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银川市三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收费标准给出政府指导价。
  根据《银川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银川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划分为四个服务等级,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别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四个等级相对应,并按照带电梯住宅和不带电梯住宅分别制定收费标准。由低到高分别为:无电梯住宅准物业不高于0.9元/平方米/月、一级物业不高于1.10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不高于1.50元/平方米/月、三级物业不高于1.90元/平方米/月;带电梯住宅准物业不高于1.15元/平方米/月、一级物业不高于1.35元/平方米/月、二级物业不高于1.80元/平方米/月、三级物业不高于2.20元/平方米/月。各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
  《方案》实施后,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方案》的规定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小区,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已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收费标准的调整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施行市场调节价;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价格调整后,物业服务质量应与服务等级标准相匹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单方面制定和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调整后,地上停车位服务费50元/车位(库)/月,租赁(使用)费60元/车位(库)/月。地下停车位服务费60元/车位(库)/月,租赁(使用)费230元/车位(库)/月。以上标准均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此收费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向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租用车位收费标准,业主自有车位租用收费标准由租用双方协商确定。机械立体停车设施收费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停车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方案》适用范围为,银川市辖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业主大会成立前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和小区停车收费(包含业主大会成立之前车位服务费、租赁(使用)费及临时停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关于规范银川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老旧住宅小区完成整治改造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或者由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经业主共同决定,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再执行政府指导价。该《方案》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 赵婵莉)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到西吉看最美梯田
    到西吉看最美梯田
    “看不见”的水厂 “看得见”的公园
    “看不见”的水厂 “看得见”的公
    宁夏人物
  •  贾书记的真心话
  •  商海无涯谦为胜 努力打拼促振兴
  •  心系农业技术推广 情牵农民致富增
  •  以医者之心 护桑榆之晚
  •   “张支书,你很漂亮!”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1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