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低、时间短、收益大、稳赚不赔……”11月30日,十堰市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梳理在侦在办案件,进一步提高案件侦破效率,成功协助江苏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4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洪某是房县化龙镇地地道道的农民,2015年拿着修谷竹高速时获赔的拆迁补偿款赴十堰开了一家副食品商店,聪明的头脑加上勤劳的双手,洪某很快在十堰站稳了脚跟。两年前的一天,洪某在网上结识一位网友,对方称可以带他做“项目”赚钱,无需投入本钱,平台的货品价格加上返利,比进货还便宜,不仅如此,只要参与推广平台发展会员充值,即可获取被其推广会员实际消费金额3%-6%的提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洪某在平台充值了3000元,加上平台给他返利1000元,洪某在平台购买了4000余元某品牌的酒。
三天后,进的“货”到了,经过验证全部都是真品。嗅到这一“商机”的洪某心中大喜,突然感觉就是天上掉馅饼。为了更好的发展“项目”,洪某成功代理了房县、竹山市场,不仅自己充值,还带着亲朋好友以及业务伙伴“赚钱”。
截止2021年2月,洪某在房县、竹山共发展48名客户,共计受损99万余元。很快平台无法购买物品、不予返利、提现,感觉被骗的“客户”,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全面梳理线索后将此案件反馈给上级公安机关。
经核查,2018年12月,江苏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无锡市架设“亲民某品,购物平台,该公司通过“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一方面以赠送亲币、降低商品实际售价的方式吸引客户大量充值,建立资金池;另一方面,该公司通过限额、分期消费或退款的方式,拉开返本复息的时间,以维持资金池的运转。2021年5月,该公司关闭平台,造成全国多名群众经济损失2.4亿元左右。期间,犯罪嫌疑人洪某系该公司在房县、竹山县的代理商,导致48名客户共计受损99万余元。
11月30日,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对涉案嫌疑人洪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洪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警方再次呼吁广大群众注意识别和防范,务必理性购物和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