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画、古玩、钱币、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艺术价值和升值空间而广受收藏爱好者和价值投资者追捧,以“收藏品投资”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也随之产生。此类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下列特征:一是以销售收藏品为幌子,但并不实际交付商品,协议约定为销售,但实际以收藏品作为抵押吸收资金;二是收藏品实际价值明显低于投资金额,或收藏品本身就无价值;三是以高额返息吸引客户参与投资。
宁夏防非打非办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因收藏品范围较广,品类不同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投资者在购买一定要理性评估收藏品价值,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鉴宝师”“专家”的鉴定,不要轻信所谓“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要找正规渠道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要谨慎核实公司资质,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真实性,切勿被高收益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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