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金融+”力促企业快速发展 > 文字头条
监管部门将更大力度强化退市环节投资者保护
时间:2024-06-20  来源:证券日报
  “大家都非常关心退市涉及的投资者保护,我们的态度非常鲜明,对其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一追到底’,依法从严惩处相关责任人员,绝不允许‘浑水摸鱼’‘一退了之’。”6月19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表示。
  “退市不是免罚牌。”据记者了解,针对上市公司在退市过程中存在市场操纵、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会同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持续强化自律监管、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坚决杜绝“金蝉脱壳”“一退了之”。与此同时,证监会将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充分发挥投保机构作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强退市环节投资者保护,关键是需要在规则明确、预期明确的前提下,实现“应查尽查”“应罚尽罚”“应诉尽诉”,要充分利用新证券法修改过程中新增加的“投资者保护”专章的内容,做到退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在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证券违法行为方面同等对待,使退市公司股东与上市公司股东获得同等保护。
  立体化追责 提高违法成本
  今年以来,超过30家上市公司触及退市标准,其中面值退市超过20家,还出现了首家市值退市公司,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退市公司往往各类风险交织,多数公司治理存在违规行为,且不乏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恶性违规。上市公司退市后,主体依然存在,责任还要承担,投资者利益保护不因退市而改变,要坚决杜绝“金蝉脱壳”“一退了之”。加强退市实施中的投资者保护,是退市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退得下、退得稳”的重要前提。
  新“国九条”提出,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对重大违法退市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沪深交易所将会同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持续强化自律监管、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切实提高违法成本。
  首先,强化退市后监管,避免“一退了之”。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害群之马”强化问责追“首恶”,证监会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从严处罚“关键少数”,用监管行动表明“退市不是免罚牌”。据记者了解,2024年以来确定退市的公司中,*ST华仪等9家公司退市前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文书,*ST左江等13家公司已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将依法从严从快作出行政处罚。
  郑彧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一追到底”表明,退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仍需受证券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的约束,证券法项下有关投资者保护的内容也都适用于退市公司,因此对退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查,也是“长牙带刺”的证券监管进行“全覆盖”的具体表现之一。
  其次,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依法严惩。新“国九条”也提出了“强化行政监管、行政审判、行政检察之间的高效协同。加大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力度”的要求。
  据记者了解,证监会推动刑事、民事等多方面追责救济同步跟进,加大对违法“首恶”的刑事移送力度,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今年以来,证监会已依法将17家涉嫌犯罪的退市公司及责任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续司法机关将根据查办进展依法公布案情。
  最后,更大力度落实赔偿救济,支持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今年4月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目前,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普通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多种投资者索赔方式,均已在退市过程中开始发挥作用,改革效果逐渐显现。2020年退市改革以来,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一批“僵尸空壳”“害群之马”从市场出清,24167名投资者获得13.65亿元实实在在的赔偿。
  “对退市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追到底’,进行全方位立体追责,意味着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协同筑牢“大投保”链条 对“关键少数”一追到底
  对于市场非常关心的投资者赔偿救济,吴清表示,证监会也将进一步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等各方面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以及其他专业机构的作用,推动更多的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谈及强化退市公司投资者赔偿救济,郑彧认为,首先,市场各方都要意识到,退市常态化是资本市场优胜汰劣的必要手段和必然结果,因此利益的衡量取舍不应该在要不要退市或者该不该退市上;其次,如果退市公司因为重大违法行为而触发退市,或者在退市后发现其在发行或者上市期间就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就应该与上市公司“一视同仁”,投保机构要使用好证券法赋予的特别代表人、先行赔付等权利,更加有效、低成本地帮助中小投资者在受到欺诈时进行维权。
  田利辉认为,加强退市环节投资者保护的关键点和重点在于完善法律法规、提高退市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救济机制。
  记者从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处获悉,下一步,证监会将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相关单位将加大代表人诉讼的适用力度,积极为投资者主张权益;灵活运用代位诉讼、支持诉讼,应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升民事诉讼的便捷性,强化投资者追责意愿。
  投服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投服中心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继续积极履行公益性投保机构职责,充分发挥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作用,协同发力筑牢“大投保”链条,对“关键少数”一追到底,依法要求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S50海原至平川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雨后美景惹人醉
    雨后美景惹人醉
    雨过天晴  城市美景如画
    雨过天晴 城市美景如画
    宁夏人物
  •  宁夏林永峰、李彬追记一等功
  •  种下万亩林 为大地披绿
  •  高贵武:做中国新闻传播学领域的
  •  农民作家单小花:我从寒冬来 暖人
  •  硝河马姐的“绣花功夫”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1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