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宁夏商务动态 > 政策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增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4-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实现“优中选优”,根据自治区商务厅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将对2023年度代理我厅政府采购业务的10家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服务态度较好、服务质量较高的7家代理机构继续代理自治区商务厅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淘汰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3家代理机构,同时增选3家代理机构。现就公开增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所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等设施;
  6.须为宁夏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名单中的企业。
  二、服务内容
  代理自治区商务厅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协调合同签订等。
  三、评审办法
  自治区商务厅财会监督工作小组根据商务领域项目特点、代理机构专业领域特长和代理业务能力条件,对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评审,择优选择综合得分前3位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
  四、报名需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为打印页截屏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办公场所场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录音录像设备清单和布置情况;
  4.提供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查询页,截屏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不少于5名宁夏政府采购网备案人员有效培训证件复印件并提供2023年10月份以来人员社保证明;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文件和服务承诺;
  7.提供2023年1月至今自治区财政厅无处罚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须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资料的递交
  请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送至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435号蓝泰广场A座1910室,文件袋上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投邮时间截至2024年4月25日14:00,逾期投递的不予受理。
  2023年度代理自治区商务厅政府采购业务的10家代理机构,以及2022年度我厅综合评价中被淘汰的3家代理机构不参加增选,无需提交资料。
  联系人:王军霞   联系电话:0951-59607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编辑:马雯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金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鹭鸟筑巢育新雏
    鹭鸟筑巢育新雏
    贺兰山里翡翠湖
    贺兰山里翡翠湖
    宁夏人物
  •  赵永放:“王牌飞手”究竟是如何
  •  银川市“忘忧草”残疾人之家 解忧
  •  奋不顾身冲向火海 他为邻居挽损数
  •  爱心妈妈结对帮 暖心关爱护成长
  •  宁夏首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1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