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位管理有关规定和《关于第137届广交会支持性展位专项需求申报事宜的通知》(会业字〔2025〕3号)要求,宁夏交易团对企业申报专项支持性展位和外贸奖励展位(追加展位)有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拟定了展位分配方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宁夏交易团反馈。
联系部门:自治区商务厅会展博览与贸易促进处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蓝泰广场A座1906室
电 话:0951-59607165960691
附件: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追加展位分配方案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宁夏交易团
2025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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