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公布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名单,我区成功入选全国水预算管理省域试点。
据了解,经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水利部遴选确定了10个水预算管理试点地区,其中,省域试点1个、市域试点6个、县域试点2个、流域试点1个。
我区地处我国西北内陆,干旱少雨、严重缺水。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四水四定”重要原则,始终把水资源作为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资源,严格管、精准控、深度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为水预算管理试点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
据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水预算管理建立在水量分配、计划用水、用水权交易等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基础上,把水资源作为一项资产,将本流域/区域年度可用水量指标比作财政资金,将流域/区域、行业、用水户等不同层次用水主体视作预算管理对象,按照“四水四定”原则,将用水定额作为各级各类管理对象需水计算主要依据或参考,通过“一上一下”的申报、下达环节,将流域/区域可用水量以“预算”形式逐级分配至行业、用水户等主体,从严从细核定各级各类管理对象的年度合理取用水量,并作为年度水预算基准额度。通过年初预算、年中调整、年终决算等程序,实现水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优化配置;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前提下,通过建立节余额度指标市场化交易制度,将行政管理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约束引导用流域/区域水资源向高效益产业和项目流转,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水预算管理建立在现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基础上,通过从严从细核定各级各类用水主体合理用水量、建立健全节余额度市场化交易机制,激发用水主体节水内生动力,约束和引导有限水资源向高效益的产业和项目流转。水预算管理制度与区域“四水四定”方案、水量分配、取水许可、用水定额、用水权交易制度等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
“水预算管理是以市场机制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重要手段,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在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将取得一系列创新突破。”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当前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分类探索水预算管理的实施路径和政策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政策,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和示范效应,为全面建立水预算管理制度提供实践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