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2012年,国土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和任务,明确了保护、建设、管控、监测、落实责任等六大方面十六条措施,构建了我国耕地质量管理的整体政策体系框架。8年来,石嘴山市始终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全市开展了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对因土地整治、土地利用现状变化以及其他土地利用行为等带来的耕地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及时开展评价,实现动态更新,为耕地保护目标的制定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以平罗县被定为耕地质量定级与农用地估价工作试点县为契机,开展耕地等级与耕地质量建设及农用地估价工作,建立了各级别农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为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分级管理”提供基础。制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剥离土壤按照就近原则用于农业开发项目使用;按照《宁夏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提高土、肥、水资源利用率和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