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分离”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积极推进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落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升华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银川市围绕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探索落实准营类事项优化的有效路径。在审批系统与全区工商登记系统、法人库系统等未完全实现信息对接共享的情况下,采取四项措施落实改革要求,施惠于民:
一是除前置许可事项外,其它准营类事项,均由窗口自行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凡因信息滞后查询不到的,由窗口向办理营业执照的业务处室查询核实,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二是凡需要提交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准营类事项,统一由窗口核验身份证原件,并在申请表上注明已核验无误,不再留存复印件,减少申请人相关材料的重复提交。
三是积极落实“告知承诺制”,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仅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告知承诺事项,除特殊情况外,申请人只需提交齐全的申请材料并承诺在未满足经营条件前,不开展经营活动,即可获得相关许可。
四是力推“审批不见面”,畅通网上申报路径和便利度,及时反馈要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申请人修改完善,让信息跑路替代群众跑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