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强化责任,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建立了“1(县委牵头抓总)+4(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块包抓)+7(人大、政协七名联系领导专项督查)”的工作机制和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乡村振兴的“大包干”责任制,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量化体系,将责任层层量化细化。每半年召开一次脱贫富民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促评会,掌握情况,解决问题,推动落实。
二是落实任务到人。出台了《盐池县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提出县领导牵头负责,各部门、乡镇具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同时,成立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委托中科院编制《盐池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切实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头、起好步。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对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台账,采取定期自查报告、随机抽查指导、集中督查点评等方式,紧盯任务抓好落实。同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县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工作考评机制。2018年,盐池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6.68亿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599元,增长11%,荣获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一等奖”,农业农村工作连续六年综合考评位列全区山区九县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