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海原县加强政策支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培育创新创业实体,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不见面”审批环境,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在线审批,建立“综合窗口、一表办理、网上审批、信息共享”审批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逐步实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推动工商税务登记注册便利化。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着力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
二是激发自主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加强跟踪服务,使更多群众敢创业、能创业、创成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解聘人员创办小微企业带动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就业的,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举办技能(创业)大赛,扩大创业影响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培育创业载体。持续推进“双创”活动,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认定为县级以上的创业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10万元以上奖补,力争孵化出一批项目好、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发挥创业倍增效益。
四是加大创业贷款力度。将个人贷款额度从最高10万元调整到最高15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高校毕业生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类离岗创业人员、复转军人等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经担保机构审核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审批时间。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商业贷款”模式,扩大创业者贷款规模,着力解决创业者资金不足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