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中卫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作用强、品牌效应大、经营方式活、辐射范围广等特点。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的合作社达1721个,合作社成员突破6.85万个,占农户总数的23.7%,辐射带动农户12.63万户。
中卫市有效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重点培养105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在服务和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分产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中卫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37家、自治区级示范合作社56家、市级示范合作社91家、县级示范合作社451家。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机械化生产、农村电商、农民素质素养提升等,“订单式”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各类高素质农民。
自2023年起,中卫市对申报宁夏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和宁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经营主体全面进行资格评估,控制同类型项目数量,杜绝项目“同质化”。优先确定新型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84个,遴选社会化服务托管实施组织104家。据统计,中卫市各类示范社资产总额达29.6亿元,2023年经营收入5.2亿元,盈余分配2.34亿元,带动农户7.74万户,联农带农效果日益增强。 (记者 张红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