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原则,努力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我市将主要水污染物具体减排任务分解至各县区,明确减排工作重点,及时对各县区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并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范围。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针对石嘴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平罗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开展20余次指导检查,督促污水厂整改落实,目前,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总体稳定。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排水沟日常巡查,2022年共计巡查115次、累计巡河长度406公里。通过重点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治理等举措,2022年我市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 958.125吨,氨氮54.75吨,实现水污染物减排计划。
此外,我市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管网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深入挖掘水污染物减排潜力,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以项目为抓手,突出在“岸上源头截污、岸下工程减污、中水回用断污”等方面开展综合治理,全力完成“十四五”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记者 雷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