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嘴山市推出一项便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了新的方案,凡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嘴山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新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资料进行了精简,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就可申请办理缴存登记。其次是规范异地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单位在职职工转移政策执行,办理异地转入或本地转移合户的,两个账户缴存时间连续不中断的,可视为正常连续缴存。
同时,此次政策放宽,实现了账户自由转换。灵活就业人员在单位重新入职后,可将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与新账户合并,转为单位缴存职工账户。而且同等享受贷款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等政策同单位缴存职工政策一致,同等对待、一视同仁。
对于“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新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且为1%的偶数倍,可在此区间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以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收入计算,2024年最低缴存基数为2050元,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石嘴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