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首页 > 大头条
我区十项措施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时间:2017-07-18  来源:教育厅
  为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办学差距,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出台了我区《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三大战略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和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三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常住人口规模需求,要求各市、县(区)及相关部门重点通过强化十项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同步推进建设城镇学校。科学制定中小学、幼儿园专项规划,并纳入县(市、区)总体规划,同步推进。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中小学建设,科学预测城乡人口流动、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移民搬迁等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预留足够的教育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和老城区改造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着力解决“城镇挤”的问题。
  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根据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结合贫困地区“五通”(通路、通水、通信息、通广播电视、通客车)工程,合理布局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好有一定规模的乡镇初中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课程方案开全开足课程,深入开展城乡学校对口帮扶,通过一体化、集团化、托管式等多种措施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统筹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摸清情况,确定达标时限,结合“全面改薄”等“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重点项目安排,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并在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今年起,在石嘴山市组织开展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试点工作。
  着力消除城镇大班额。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2017—2020年)》,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全区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优化配置城乡师资。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落实好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机制,逐步探索建立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跨区域调整机制,实行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盘活编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
  强化乡村教师待遇保障。继续实施国家和地方“特岗计划”,落实好地方免费师范生计划,加强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由区内高校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结合实施“国培计划”,做好自治区、市、县(区)三级骨干教师及“塞上名师”培养工作,将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予以保障。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
  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完善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和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形成政府主责、学校尽责、监护人履责和社会各方支持配合的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策”制订助学方案,确保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就学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人民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流入地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为主,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由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儿童少年入学,并纳入当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进一步落实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建立家庭、学校、政府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其健康成长。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学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加强核心素养教育,探索在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创新素养教育,使学生(幼儿)在创新人格、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等方面得到基础培养。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质量先进县”创建工作,推动县级人民政府持续提升基础教育发展质量。
  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完善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监测评估标准和督导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在实行“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统筹,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对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编辑:高登科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国
  •  解读《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
  •  宁夏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电影节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域创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九彩坪拱北
    九彩坪拱北
    “吹羊皮渡黄河”
    “吹羊皮渡黄河”
    宁夏人物
  •  伏兆凤:肩挑重任,让剪纸这门老
  •  马玉山:吴忠仪表掌舵者
  •  郝玉连:荡气回肠的回甘人生
  •  专访宁夏金融工作局局长杨少俊
  •  用火热的激情打造火红产业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16001158号-1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