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经县级推荐、地市初审和自治区民政厅研究审定,我区确认第一批议事协商示范村(社区)50个,其中村30个、社区20个。
据介绍,评选主要考察各地城乡社区议事机制、协商形式、参与主体等情况,被确定为示范典型的村(社区)做到议事有组织、有载体、有效果,能够常态化创新性开展,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题协商,已总结形成符合基层实际、为同类型村(社区)提供借鉴的典型经验,做法被县级党委和政府综合信息刊发,或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为选树典型,增强示范带动作用,自治区民政厅还面向全区村和社区开展“与您相约 共创美好”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共评选出50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其中村规民约36篇,居民公约14篇。 (记者 束 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