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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割喉”事件,风筝线岂能成“夺命线”
时间:2024-04-15  来源:新华网
  据看看新闻报道,近日,内蒙古包头市一名学生在马路上正常骑行时,被一位老人的风筝线割喉。4月13日,当事人孟同学称,自己因为心软,现场放大爷走了,随后其母亲让报了警。目前,此事更多细节还有待相关方面进一步披露。不过,有关于“风筝割喉”的讨论,再次引发关注。
  一个基本现实是,在人流密集的城市,很多公共场所其实并不具备放风筝的条件。以一些城市公园为例,公园绿地要么不大,要么离人行道或者自行车道很近。
  诸如公园、广场、开阔地等,是公众进行休闲娱乐、体育运动等活动的重要场所,但随着“风筝割喉”事件的频繁发生,放风筝的群体与行人、骑行者等其他公共空间使用者的基本权益产生了直接冲突。
  有观点就认为,有必要对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内放风筝的行为予以更规范的规制。这方面并非没有先例。如2022年,广西柳州市出台的《柳州市公园广场条例》明确,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禁止进行轮滑、放风筝、游泳等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爱好的人群都有在城市公共空间内开展休闲活动的基本需求和权利。在不少人看来,不能因为放风筝可能伤害到骑行人群的人身安全,就“一票否定”放风筝群体对公共空间的使用权益。
  毕竟,放风筝之所以与其他在公共空间内的群体产生冲突,本质上还是因为城市公共空间供给不足。况且,现实中,市民放风筝的行为很难从根本上杜绝,因此,与其“一刀切”地禁止,不如加以疏导。
  比如,在划定市区禁止放风筝区域的同时,也要在市区周边空旷地带划定可以放风筝的区域,并且加强宣传力度,告知市民哪些地方可以放风筝。这既能保证这个群体的基本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风筝割喉”问题的出现。
  如何杜绝风筝线在公共空间成为“夺命线”,是摆在包括城市管理者在内的多方主体面前的公共治理议题,显然值得更为深入和细致的探讨。  苏士仪
编辑:马祎琳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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