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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价前6分钟加油被拒,消费者"踩点"加油权益不容侵犯
时间:2024-01-10  来源:红网
  1月3日,四川泸州的夏先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吐槽视频。视频中,夏先生描述了自己在泸州合江一壳牌加油站的经历,他表示,自己在1月3日晚上11时54分到达加油站时,被告知不能加油,必须等到12时后才能加,他质疑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1月8日 极目新闻)
  夏先生涨价前6分钟被拒加油的遭遇,令不少网友疑惑不解。正有网友所言:“加油站的做法不合理,吃相太难看,应该投诉。”也有网友附上自身经历称,涨价前几分钟去加油确实被拒绝过。
  加油站让消费者不能及时加油,而需要等到零点以后,不但耽误了消费者的时间,更会让消费者产生加油站想要拖延时间,用涨价后油价标准的感觉。对此,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壳牌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壳牌均是提前10分钟交接班,后台系统晚上12时准时自动总结,如果加了账务会对不上,并非为了等涨价而拒绝为其加油。
  事实上,面对消费者涨价前“踩点”加油时,加油站如何进行精准服务,有着符合行业特点的“踩点”加油惯例。目前,市场上大部分油企,都以提起加油枪计算为提供服务的起始时间,而此时间点也是计算油品价格的时间点。这显然意味着,加油站经营者向消费者无论是否超过零点以后才加注汽油完毕,都应以提起加油枪的时间点,作为计算油品价格的基准时间,本次男子吐槽的加油站,经营者也理当受到市场行业惯例的约束,按照市场惯例,向消费者提供此次加油服务。
  若进一步分析,加油站给出的解释理由,所谓“后台系统对不上账务论”,不仅不符合行业惯例,也与现行法律严重相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自己的内部规则或结算方式形成不公平的交易规则,来剥夺消费者“踩点”加油权益,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对于“涨价前6分钟被拒加油”这起公共事件,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应条款作出裁决。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部门既要要求商家对消费者进行法定的经济补偿,也要让经营者承担法律责任。执法部门通过严格执法,定期公布典型案例,来规范和倒逼加油站涨价前“踩点”加油的结算行为,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切实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
编辑:马雯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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