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说法 > 财经说法焦点
平罗法院向受害人 返还涉养老诈骗款3万元
时间:2022-09-23  来源:宁夏法治报
  近日,平罗县法院向2名受害人返还涉养老诈骗金额3万元,及时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被告人安某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在没有能力办理廉租房的情况下,虚构其可以办理廉租房的事实,通过网络发布办理廉租房的信息,骗取11名受害人共计21万元。该案受骗受害人多为老年群体。该起案件移送至平罗县法院后,承办法官劝说安某家属积极向受害人进行退赔,取得受害人谅解从而对安某从宽处罚。随后,安某家属先后向受害人徐某、王某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1万元。其余9名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在开庭前追回并全部返还。 (通讯员 项美娟)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黄河两岸绘绿洲
    黄河两岸绘绿洲
    高山峡谷 黄河牛首山相依交融
    高山峡谷 黄河牛首山相依交融
    宁夏人物
  •  家乡“归巢雁” 致富带头人
  •  吴楠:当起领头雁助力乡村振兴
  •  非遗传承人郝延强: 赋予贺兰石灵
  •  非凡十年 成长|杜多利:见证水管
  •  刘世友:文物保护永远在路上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