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平罗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杨某某下夜班后驾驶机动车返回父亲家途中,因前一天上夜班导致睡眠不足打起了瞌睡,等其惊觉时,车辆已经行驶至道路中心线另一侧,避之不及与一行人相撞。事故发生后,杨某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但该行人当场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该行人系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且事故发生后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进行协商,达成了赔偿谅解。 (通讯员 张聪 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