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的营业房房门被撬了,目前未发现有什么损失,希望你们来处理一下。”11月18日14时30分,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长城中路派出所接到银川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转来的一起警情,派出所民警王婷接警后,敏锐地察觉到该起案情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情。
14时45分,王婷和同事来到报案人张某位于金凤区某小区的商铺门前。经查看,报案人所称营业房门被撬的情况并不存在,紧闭的大门上被多加了一把锁。未等民警询问,报案人张某主动坦白,称其营业房并未失窃,只是被人上了锁导致无法开门营业,为了解决问题,这才报警寻求帮助。“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现在只是对你进行批评教育。”王婷在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继续向其了解情况。张某称,营业房被加锁应为隔壁药店老板所为。于是,王婷和同事带着张某一同来到药店,向药店老板了解情况。
“锁确实是我加的,但这之前发生了什么,咱可得好好说道说道。”药店老板吴某告诉民警,其经营的药店和张某经营的商铺均为其租赁。去年下半年,他将商铺店面转租给张某,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于今年11月1日到期。今年9月,他多次联系张某,询问是否续租等事宜,然而张某迟迟未予答复,还拖欠几个月的房租未支付,无奈之下才给张某的营业房加了锁。
“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不在公安机关的处置范围,建议你们约上房主,三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王婷说。随后,张某和药店老板均表示,将与房东三方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 刘炳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