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252批次样品进行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4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情况,检出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农药残留物超限值、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金江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宁夏马氏兄弟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1批次亚油酸、棕榈酸、α-亚麻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罗县星和自强商店销售的标称石嘴山市宁香缘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1批次亚油酸、棕榈酸、α-亚麻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灵武市世纪宜佳生活超市水木灵州店销售的标称吴忠市张寡妇黄酒厂生产的张寡妇黄酒,1批次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宁夏贺兰山东麓庄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干红葡萄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吴忠市利通区杨军枸杞经销部销售的枸杞大果,1批次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盐池县永平顺达综合门市部销售的小尖椒(枸杞),1批次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宁县金夏批发部销售的标称银川凯利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松面包,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同时,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反映。 (首席记者 马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