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4个小时调解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望洪镇某村村民柴某、范某于198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6年二人离婚。离婚后,柴某名下的1亩土地由范某耕种,2010年土地流转后,地租由范某领取。今年,柴某想要回其名下的土地及2010年以来的地租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寻求司法所帮忙解决。
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调解员约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开展调解。范某表示,自己愿意协商解决,但柴某多次无理取闹,两人未能达成共识。柴某则重提当年婚姻旧事,两人相互指责、争执不下。见状,调解员立即将两人分开,并采取“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最终,经过4个小时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范某同意将1亩土地返还给柴某,并支付2010年至今的地租8400元,双方当场履行协议,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记者 马妮娜 通讯员 郭婧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