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为和妻子怄气,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重新思考今后的生活,便去实施盗窃。1月30日记者获悉,经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凤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2年8月20日,被告人刘某和妻子怄气后心情不佳,想找个安静地方思考今后的生活。因为之前进过看守所,刘某就想着把自己送进看守所安静安静。8月21日1时许,刘某漫无目的溜达至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的集中充电桩处,看到此处停放着一辆正在充电的电动三轮车,为了将自己送进看守所,他将该辆电动三轮车及车内物品盗走。随后,刘某将涉案车辆及车内物品藏匿于一处公园内。案发后,刘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盗物品被及时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2595元,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在看守所待了几天后,刘某感受最深的不是“如愿以偿”,而是非常后悔自己的鲁莽决定。他主动承认罪行,赔偿被害人6000元,争取宽大处理。庭审期间,刘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首席记者 王潇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