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李俊镇的李某某发现自家院子晾晒的玉米无缘无故变少,心生疑惑便打电话报警。经民警侦查,原来是同村小伙阮某某所为。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阮某某趁李某某家无人之际,先后多次翻墙进入李某某家院内,将李某某晾晒在院内的玉米盗走,后全部销售给同村刘某某、丁某某夫妻二人,获得赃款3000余元。经鉴定,被盗玉米价值人民币3420.07元。阮某某赔偿被害人李某某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近日,经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宁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阮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