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一辆小型汽车从青兰高速隆德收费站上站时,男子郑某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郑某只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当日11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六大队民警在隆德收费站口对上站车辆开展检查登记时,发现一辆小轿车上的驾乘者神情异样,所出示的驾驶证、行驶证是“D”照。民警通过查询发现,该司机未考取“C1”以上的驾驶证。经询问,该男子郑某承认自己只考取了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证,没有小型汽车驾驶证,但自认为具备小汽车的驾驶技能,便心存侥幸载着家人出行。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郑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民警依法对郑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由于不同类型的车辆技术参数操作规程不同,因此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自己与其他道路参与者的安全,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 (记者 陈世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