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法官,我今天专门来把案款全部交清,还请法院解除对我车辆的扣押”。春节过后上班第一天,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局执结6起涉民生案件,给申请执行人送上货真价实的新春“大礼”。
李某等人起诉沙某及沙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宁夏某实业公司6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青铜峡市法院判决,沙某、宁夏某实业公司应支付李某等人报酬共计1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沙某、宁夏某实业公司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该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后,沙某、宁夏某实业公司仍不履行。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到沙某名下有奔驰轿车一辆,及时联系车辆管理部门对该车进行查封登记,但未能实际扣押。今年1月初,青铜峡市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执行干警根据提前获知的信息,于凌晨5时许将被执行人沙某堵在家里。沙某得知不主动履行将面临被拘留的严重后果,遂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但离案件标的总额仍有较大差距。在与执行干警的交谈中,沙某多次表示自己也有工程款正在等待回款,希望法院暂缓采取拘留措施。经核实,沙某所说属实,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决定暂不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告知沙某必须将轿车交至法院,如春节过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该车启动司法拍卖。沙某积极配合将车开至法院,并保证会按时付款。1月28日一大早,沙某便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领回被扣押的轿车,该案圆满执结。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祁博 王冬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