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太感谢法官了!”近日,申请人某银行中宁支行工作人员给中卫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公正执法。
被执行人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宁县某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某银行中宁支行贷款2000多万元,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款,申请人遂诉至中卫中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但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申请人于2022年12月23日向中卫中院申请恢复执行下剩的1000多万元。
中卫中院受理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依法查控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在与被执行人宁夏某建设有限公司的交流中得知,该公司作为申请人在兄弟法院有执行案款已经执行到位,中卫中院执行法官及时与兄弟法院执行法官沟通,了解到该公司作为申请人在该法院已经执行到位案款10449395元,尚未发放。中卫中院执行法官遂向兄弟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取了该笔案款,并按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约定全部支付,该案顺利执结。 (通讯员 黄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