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替父亲承担罪责是尽孝,没想到最后我们两人都要受处罚。”面对办案民警,陈某强的儿子陈某鹏悔恨地说道。2月20日,记者从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交管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近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近日,陈某强驾车通过红寺堡区338国道白墩路口时,由于操作不当追尾一辆小型轿车,为逃避责任便驾车逃逸,小轿车驾驶员随即报警。
接警后,该大队民警快速抵达现场,认真勘查事故现场并固定证据,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视频,迅速锁定事故车辆信息,并于次日上午在陈某强家中找到肇事车辆。民警在向陈某强的儿子陈某鹏了解车辆状况时,陈某鹏一口咬定事发时车辆是自己驾驶的,民警遂将其传唤至大队接受进一步询问。
民警对视频监控、证人笔录及陈某鹏询问情况进行核对时,发现陈某鹏的体貌特征和事故现场情况存在出入,陈某鹏替人“顶包”的嫌疑较大。为尽快找出真正的违法嫌疑人,民警通过摆证据、讲事实和普及法律知识,反复做陈某鹏的工作,对方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无奈交代了自己为父亲陈某强“顶包”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又将陈某强传唤至大队进行询问,陈某强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陈某鹏已被移交属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等待父子二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正制裁。
民警表示,找人顶包的实际肇事人,在主观上存在企图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明显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一旦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帮助肇事者逃匿或者作假证明进行包庇,也将负刑事责任。此外,在保险合约中,一般都会有“若驾驶员驾车逃逸或弃车逃逸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的条款,从而带来经济损失。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王宏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