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想和申请人协商还款,请法院主持。”近日,“失踪”5年的被执行人刘某联系贺兰县法院执行法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刘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42万元后杳无音信,刘某向法院起诉,经贺兰县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偿还张某42万余元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156”执行指挥中心查人找物,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贺兰县法院开展“七个一批”执行活动时,执行法官继续利用易判机器人“分段+集约+技术”自动操作持续查人找物,并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措施对刘某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发动社会力量、穷尽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限制高消费、冻结账户和执行悬赏公告的多重压力下,刘某终于露面,表示愿意尽快分期还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 (通讯员 豆伟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