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说法 > 财经说法焦点
男子不听劝酒后开车肇事领刑
时间:2023-03-01  来源:宁夏法治报
  男子喝酒后不听劝阻开车上路,谁知发生事故。近日,经永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永宁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曹某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2022年5月5日21时50分许,喝完酒的曹某某拒绝朋友让其不要开车、到家里住的邀请,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沿永宁县李银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李银路与永清路路口向南500米处,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实线驶入对向车道,与沿李银路由北向南行驶的郑某某驾驶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剐蹭。经鉴定,曹某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78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经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曹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我觉得离家近,没什么关系,就开车回家,真是太后悔了!”曹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赔偿郑某某经济损失500元。 (首席记者 王潇翊) 
编辑:李文 责任编辑:李娟
权威发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宁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夏回族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自治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便民信息
    精彩图片
    泾源:白云浮动山水间
    泾源:白云浮动山水间
    黄河宁夏段稳开河
    黄河宁夏段稳开河
    宁夏人物
  •  马慧娟代表——走村入户 探访民生
  •  王东新:履职映初心 服务暖民心
  •  “枸杞姑娘”陈晓燕
  •  盐池县95后“新农人”当起致富“
  •  发挥科协组织优势 为美丽新宁夏建
  • 宁夏财经网版权所有 宁ICP备2021002495号-2
    地址:宁夏银川市中山南街宁夏报业集团商务信息大厦1202室 邮箱:nx_cjw@163.com 电话:0951—607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