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题教育调研组专题调研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要求全区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努力为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修复工作是怎么开展的?”“修复进度如何,修复难点在哪里?”“法院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带着这些疑问,调研组先后到石嘴山市大磴沟修复示范区,银川市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砂坑,灵武市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案修复现场,泾源县三关口矿区修复现场实地查看。
在石嘴山市大磴沟修复示范区,调研组听取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林长制改革、国家公园建设等有关情况介绍,查看治理区清理整治和生态修复成效后指出,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新任务、新使命,大力践行“两山”理念,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全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应用,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环境优美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在宁夏华御化工、蓝丰精细化工、明盛染化公司污染案修复现场,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修复资金落实过程、治理成效与治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情况、环境修复及保护工作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并与企业负责人就技改投资折抵补偿、生态效益折抵补偿等多元化修复方式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调研组指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惩罚不是最终目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案件裁判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在抓生产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看到泾源县三关口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后,调研组给予充分肯定。
近年来,宁夏法院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找准环境资源案件替代性修复责任方式与基地生态修复需求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生态修复示范与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全区各级法院聚焦以“一河两漠三山”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区,突出集中管辖区地域特色和保护重点,推动建设灵武市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实践基地”、西夏区镇北堡镇昊苑村“生态修复与警示教育基地”、黄河吴忠滨河大道古城湾砌护段“生态修复司法教育与宣传基地”,努力打造宁夏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品牌。(记者 马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