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利通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第四检察部对辖区1个社区矫正管理局、12个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覆盖巡察,同时邀请驻院纪检组对本次巡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延伸监督检察工作再监督触角。
巡察前,第二检察部制定详细的巡回检察实施方案,就巡回检察重点内容、检察方法、发现问题和线索处理措施等进行安排。巡回检察小组通过调阅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查阅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现场随机电话抽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巡察;对脱漏管、训诫、请销假、未成年人矫正等工作进行重点巡察。
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纠正意见,要求现场整改落实;对存在的违法情形记录在册,巡察结束时一并整理归纳,形成书面纠正意见。(通讯员 周学平 郝志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