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6名干警,兵分三路,行程上万公里,扣押起重机3台、轿车4辆、牵引车17辆……近日,贺兰县法院执行干警辗转五省区,成功扣押各类车辆24辆,以雷霆之姿彰显了红旗法院的“执行速度”。
雷霆出击扣车19辆
“申请执行人,本院已将扣押的17辆牵引车张贴封条,车辆交由你公司保管。”贺兰县法院执行干警孙飞、豆伟涛历时10小时,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一矿区成功扣车。
5月15日9时许,执行干警孙飞、豆伟涛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驱车来到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一矿区,依法对被执行人内蒙古某公司名下的牵引车进行扣押。执行过程并不顺利,因被执行人欠付司机工资,听说法院要扣押车辆,司机们情绪激动,现场聚集了30余人。在执行干警宣读完扣押裁定书后,司机们拒不交出车辆钥匙,甚至企图将被扣押车辆进行转移。
面对司机们的不满情绪及讨要工资的合理诉求,孙飞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内蒙古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将其传唤至扣押现场,同时第一时间与当地法院联系,请求协助扣押。最终,经耐心释法明理,司机们主动将车内物品清空并将钥匙交付给孙飞、豆伟涛。
短暂休息后,孙飞、豆伟涛再次驱车赶往内蒙古准格尔旗、呼和浩特市扣押另外两起案件中的2辆案涉车辆。
不畏路途遥远倾力执行
“报告局长,保全案件中需要扣押的起重机已在甘肃省兰州市完成扣押,张翔、张子虎正赶往下一站青海省乌兰县。”5月16日15时许,执行工作群里传来了执行干警张翔、张子虎扣押成功的喜讯。
5月17日,执行干警张翔、张子虎驱车来到青海省乌兰县准备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台起重机时,发现起重机使用人并非被执行人,张翔向车辆使用人宣读并送达扣押裁定书后,使用人拒不配合执行。在执行干警强制扣押期间,使用人竟用头部撞击被扣押起重机,并用自己的车辆挡在被扣押起重机前,阻碍法院扣押。
面对此种情况,当地法院及公安民警积极配合,青海宁夏两地干警将起重机使用人带回当地派出所,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阻碍执行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威严,对方及时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配合法院将起重机进行了扣押,并出具了悔过书。
5月18日22时,执行干警田野和五十多岁的执行“老将”赵力在内蒙古通辽市扣押案涉车辆后,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等待中转前往湖南省隆回县扣押车辆。5月19日,湖南省隆回县的案涉车辆也顺利扣押完毕。
从宁夏到内蒙古、甘肃、青海、湖南,贺兰县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路途遥远,处处留下拼搏的身影,努力把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通讯员 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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