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谎称自己是驾校教练,能帮忙培训和办理驾照,骗取2名残疾人1.2万余元。
2020年11月,王某与李某通过某直播平台相识,王某谎称自己是某驾校教练员,能帮他人培训和办理驾照,李某信以为真,将自己左眼失明情况告知后,便到王某的出租屋里培训。王某告诉李某可以报考驾照,并让李某付报名费与培训费共计6000余元。为了骗取李某的信任,王某还带李某到贺兰某驾校进行了参观。同年12月,赵某经李某介绍,也找到了王某咨询报考驾照事宜,并将自己不识字的情况相告,王某以相同方式骗取了赵某6000余元。2021年1月,李某与赵某联系不到王某,发现被骗后,2人报了警。
贺兰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贺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