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心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了解到被告李某、马某某系夫妻关系,两名被告于2015年10月23日向原告宁夏东方惠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万元发展养殖业,至今未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被告马某某身体残疾,夫妻二人共同抚养6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当下确实没有能力偿还贷款,被告李某希望原告能减少利息或延长还款期限。在了解被告家庭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告同意减少被告大部分贷款利息并延长还款期限,在原告代理人的积极配合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
因被告马某某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与原告代理人共同前往被告家中开展调解并在还款协议上签字、捺印。案件调解成功后,被告满心欢喜,感谢法官倾心倾力调解,帮助自己的家庭暂时渡过难关。(通讯员 马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