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行医“屡教不改”,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线索,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办案。近日,经兴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兴庆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王某某作出有罪判决。
去年3月,兴庆区检察院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日常监督巡查,发现涉案人员王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银川市兴庆区一出租房擅自从事诊疗活动。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4日王某某两次因非法行医被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7日,王某某再次从事诊疗活动时被银川市兴庆区卫生健康局现场查获。兴庆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办理该案。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兴庆区检察院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今年3月20日,兴庆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王某某起诉至兴庆区人民法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兴庆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经过庭审,法院支持了检察院的所有诉讼请求,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责令其支付相关处置费用,立即停止侵害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记者 王潇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