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只有3500元,但你们快速高效调解,让我拿回长达17年的欠款,非常感谢你们!”近日,申请人刘某某激动地说。
2006年4月,徐某某向刘某某借款1.7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诺2006年底偿还。约定时间届满后,徐某某并未如约偿还,经刘某某催要,徐某某分多次偿还刘某某1.35万元,剩下的3500元以各种理由不予偿还,一拖就是17年。
今年5月19日,刘某某将徐某某起诉至西吉县法院新营法庭,新营法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新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纠纷。新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充分发挥“两所一庭”联调工作机制优势,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认真分析案件情况,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欠款当场兑付。 (通讯员 李红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