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贺兰县公安局获悉,贺兰县法院依法对范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案、洗钱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7年6个月不等。
2021年2月,贺兰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一名男子向银川市涉毒人员贩卖毒品。贺兰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发现一名内蒙古籍男子范某某涉嫌从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怀化市购买毒品冰毒后,在内蒙古及周边地区分销,涉案人员众多,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为彻底摧毁这一跨区域犯罪团伙,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经逐级上报,公安部将此案定为毒品目标案件,相关单位成立专案组,由宁夏公安厅禁毒总队牵头侦办。
专案组先后赴湖北、湖南、内蒙古等地展开侦查,全面掌握了该贩毒团伙的网络架构、人员情况以及犯罪证据等。2021年下半年,专案组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四川省阆中市等地收网,共抓获贩毒犯罪嫌疑人31名,缴获冰毒1037.95克、海洛因674克。 (记者 方海鹰) |